泸县所属的市:四川省泸州市
泸县位于四川盆地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5°10′50″~105°45′30″,北纬28°54′40″~29°20′00″之间,幅员面积1525平方公里。泸县东与重庆市永川区、泸州市合江县连界,南与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江阳区相邻,西与自贡市富顺县接壤,北与重庆市荣昌区和内江市隆昌市相连。
地貌:
泸县境内地貌有低山深丘、中丘中窄谷、浅丘宽谷、河谷阶地四种形态,分别占幅员面积的7%、27%、60.5%和5.5%。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最高点(万寿山最高峰)海拔757.7米,最低点(新路)海拔218米,高低相差539.7米,全县约有6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350米以下区域。
土壤:
泸县辖区内土壤类型有水稻土、潮土、紫色土、黄壤四个土壤类型。其中水稻土占耕地面积的83%,土壤肥沃,适宜性强,是四川省农产品主产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泸县
泸州是四川省辖地级市。
泸州位于四川省东南,东与重庆市和贵州省接壤,南与贵州省连界,西与云南省和四川省宜宾市、自贡市相连,北接四川省内江市和重庆市。全市辖江阳、龙马潭、纳溪三个区和泸县、合江、叙永、古蔺四个县,幅员面积1.2万平方公里。
处于成都-贵阳-重庆-昆明直线连接中心位置,长江和沱江两江交汇处,是四川东南出川出海和重庆西南出海东南亚必经通道。
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设置泸县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改称泸县专员公署,属川南行署区。7月10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泸县析出设立泸州市,同月底成立中共泸州市委,8月15日正式成立泸州市人民政府。
1952年3月,泸县专署迁隆昌县,改称隆昌专区,后属四川省领导。同年12月专署迁泸州后,改称泸州专区。
1953年1月12日,泸州市划归泸州专署领导,并为专员公署所在地。
1960年,撤销古宋县,并入叙永县。7月1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泸州专区,所属市县划归宜宾专区。
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省辖泸州市,从此之后泸州就一直是四川省辖地级市。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泸州
泸州市,四川省辖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川渝黔滇结合部。地理坐标北纬27°39′—29°20′,东经105°08′41″—106°28′,东西宽121.64千米,南北长181.84千米,幅员12,243平方千米,区号0830,邮政编码646000,车牌编号:川E。距省会成都市267千米。东邻重庆市、贵州省,南界贵州省、云南省,西连宜宾市、自贡市,北接重庆市、内江市。辖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北低南高。北部为河谷、低中丘陵,平坝连片,为鱼米之乡。南部连接云贵高原、属大娄山北麓,为低山,河流深切,河谷陡峭,森林矿产资源丰富。海拔高度240—520米。�
合江县九层岩长江江面海拔203米,为最低点。叙永县罗汉林羊子湾梁子主峰海拔1902米,为最高点。
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北部为准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南部山区气候有中亚热带、北亚热带、南温带和北温带气候之分,具有山区立体气候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7.1℃—18.5℃,年平均降雨量748.4—1184.2毫米,日照1200—1400小时,无霜期300—358天。土地肥饶,物产富庶。具有春荣、夏艳、秋实、冬秀的江南特色。�
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境内,沱江、永宁河、赤水河、濑溪河、龙溪河等交织成网。境内长江航道133千米,入境水量2420.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691亿立方米。近30年,长江最高洪水位18.86米。
泸州市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夏、商时属梁州之域。周代属巴国辖地。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春,秦惠文王派张仪和司马错灭巴、蜀,同年设置巴郡,辖包括江阳在内的大片土地。西汉景帝六年(前151年)封苏嘉为江阳侯,在长江与沱江交汇处(今泸州市江阳区)设置江阳县。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犍为郡,领江阳县。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年)置江阳郡。西晋仍置江阳郡。南朝刘宋、南齐置东江阳郡。梁武帝萧衍大同年间(535—546年)建置泸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泸州为泸川郡,仁寿中升为泸州总管府。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复置为泸州,三年(620年)置总管府,四年(621年)升为都督府。北宋泸州泸川郡置泸川军节度。南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升本路安抚使。宋、元之际,蒙古军入蜀,泸州城先后迁治于合江榕山、江安三江碛、合江安乐山,最终筑城于合江神臂崖,坚持抗战35年。元属重庆路。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泸州直隶四川行中书省,九年(1376年)直隶四川布政使司。清嘉庆七年(1802年)泸州置川南永宁道(1908年改名下川南道)。民国初改泸州为泸县,置永宁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置第七行政督察区。1949年12月3日泸县解放。1950年1月设置川南人民行政公署(省级,1952年8月撤销)。1949年12月设置泸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改称泸县区专员公署,1952年3月改称隆昌专员公署,同年12月改称泸州专区专员公署,1955年改称泸州专员公署)。1960年7月14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泸州专区,所属市县划归宜宾专区。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地辖泸州市改为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