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尔康市(县级市)。
马尔康市位于青藏高原南缘、四川盆地西北部,北靠阿坝、红原大草原,南与卧龙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小金四姑娘山紧邻,距离省会成都365公里。全市幅员面积6633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6月,辖3镇11乡,105 个行政村,238个村民小组。
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引申为“兴旺发达之地”。是以原嘉绒18土司中卓克基、松岗、党坝、梭磨四个土司属地为雏形建立起来的,亦称“四土地区”。县城马尔康镇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府驻地,是全州政治、文化、金融、信息中心。
马尔康市地处川西北高原南端 ,属高原峡谷区,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地面海拔在2180米至5301米之间,属低纬度、高海拔的特殊地理与高山峡谷立体气候,具有“冬干夏湿、雨热同季、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的特点,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中药材资源丰富独特,是四川省重要的中药材原产地。
尔康市域内高山峡谷森林茂密,林地面积16.8万余公顷,活立林蓄积量 64.3万立方米。主要树种有冷杉、云杉、落叶松以及桦、高山栎等。高山密林栖息着国家级保护动物金钱豹、白唇鹿、梅花鹿、扭角羚等,还有国家级珍稀禽类。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马尔康为冉陇之地。秦朝属湔氐道辖地。两汉隶汶山郡。唐宋时期,属羇糜32州。元朝,隶吐蕃宣慰司。明代永乐年间,属杂谷安抚司。清朝乾隆时属理番直隶厅;嘉庆时属杂谷直隶厅。民国时期,属理番县(理县)。
1951年9月,成立了四土阿坝绰斯甲临时军政委员会。1953年4月,经政务院批准设立四川省藏族自治区马尔康办事处。
1956年4月,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马尔康县,因玛康寺而得名。玛康为一活佛的名字,藏语意为火苗旺盛,引申为兴旺发达之地。境内原系梭磨土司的部分属地和卓克基、松岗、党坝三个土司(统称四土地区)所辖。1957年将四寨、壤口、龙日析出划归红原县。
2015年10月,马尔康县撤县建市获国务院通过;12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马尔康县设立县级马尔康市,行政区域、政府驻地和隶属关系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马尔康市人民政府-马尔康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马尔康市人民政府-自然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尔康(历史沿革)
嘉绒擦擦博物馆,卓克基土司官寨,柯盘天街,大藏寺,毛木初村。
马尔康市,是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管辖的县级市,亦是该州首府,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引申为“兴旺发达之地”。马尔康是以原嘉绒18土司中卓克基、松岗、党坝、梭磨四个土司属地为雏形建立起来的,亦称“四土地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马尔康常住人口为58390人。
马尔康市幅员面积6633平方公里,辖3镇10乡。
马尔康境内旅游资源按特点可分为嘉绒藏族文化、红军文化、宗教文化、自然景观等四大类特色旅游资源。
气候
马尔康属低纬度、高海拔的特殊地理与高山峡谷立体气候,冬干夏湿、雨热同季、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年均气温8-9℃,年降水量753毫米,年均日照2000小时以上,绝对无霜期120天。空气质量达到中国Ⅰ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