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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第二总部落户上海 进一步优化央行组织结构
www.XINHUANET.com 2005-08-10 10:29:12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第二总部在上海浦东挂牌,标示着中国央行在组织结构上的进一步优化,同时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搭乘中国和平崛起的步伐,走向世界。
改革开放20多年,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不断加大,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升。但目前中国金融业的国际地位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相适应,一是因为中国的银行业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在改革开放中并没有随着企业产权结构的改革而得到应有的发展;二是中国金融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没有形成相适应的产业集聚,产业集聚效应没有得到发挥,所谓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也将受制约。
1991年2月,邓小平同志在考察上海时强调,“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浦东的改革开放,使得具有传统金融文化底蕴的上海,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再次显现,本土金融业与国外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开始逐步聚集于上海。央行第二总部落户上海,则意味着上海国际金融地位的雏形开始显现。
目前,上海作为全国资金运营中心的地位已初现端倪,四大商业银行都将与金融市场联系紧密的中心设在上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票据运营中心先后落户上海;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金运营中心已经迁往上海,农行除了票据中心设在上海外,也准备将信用卡中心、数据中心设在上海,交通银行也将在上海设立资金中心。近来,一些股份制银行,例如兴业银行的资金运营中心等也陆续搬迁到上海。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也在上海安家落户。上海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商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在上海的建立,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黄金交易中心等金融市场形成了相对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上海国际资金运营中心的地位也开始孕育,进驻中国的外资银行地区总部纷纷落户上海,汇丰银行、花旗银行集团的中国总部设立在上海。金融业以实业经济发展为依托,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有400多家在这一地区落户,其中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和中国总部的就有18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地区合同利用外资累计已近1500亿美元,上海都市圈正在变成吸引国际资本与技术的强大磁场。
1913年,美国国会建立了包括12个储备银行组成的联邦储备系统。其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席由美联储主席兼任,因为纽约在美国金融业中的特殊地位,副主席一直由美联储纽约分行的行长担任。公开市场委员会决定了联邦资金利率的适当目标水平后,由美联储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交易台负责实现目标。为了推动这一过程,美联储要求纽约交易平台采取适当措施,实现隔夜借贷利率目标。另外,联储纽约分行金库存放的黄金占全球黄金存量的四分之一左右。
搬迁到上海的总行机构主要为市场操作层面的部门,将市场层面的部门与负责货币政策决策的部门分开,不仅说明上海乃至整个长三角经济金融对央行的重要地位,也预示着央行的职能将进一步明晰。第二总部的设立,显然有利于将货币政策与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分立开来。同时,“贴近市场”也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经济金融动态,也更有利于央行作出决策。
在“九五”和“十五”期间,中央给予了浦东部分金融功能开放政策,如允许外商投资经营金融服务业,允许外资金融机构经批准在浦东新区和上海市经营人民币业务。无疑,这些政策使得上海为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以后的发展中,浦东新区有必要在更多的完善金融市场、服务全国的功能性政策方面有所进展,如率先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探索资产证券化;试点具有示范效应或探索功能的新机构、新业务品种,如组建货币经纪公司、证券融资公司等。
在4月1日于上海举行的国际金融合作会议上,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说,上海下一步将按照“5年打基础、10年建框架、20年基本建成”的战略部署,分阶段、逐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浦东成为首个国家级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其核心是政府转型和金融创新。这表明上海以“先行先试”为抓手,上海金融业二次突破将再次上路。
央行第二总部落户上海,无疑将进一步推进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使上海逐步成为全国金融要素的后台集聚地和信息的交流中心,这既是与中国金融结构的区域结构演变相适应,也将引起国内和国际金融业向上海的进一步集聚
中国人民银行于孙中山先生批准,是位于北京的。一、 位于北京
中国银行(BANKOFCHINA,简称BOC,中行)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于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总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国家副部级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二、 中国银行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拓展资料: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经济体制
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为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
2、财政
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