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春市,是黑龙江省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和黑龙江省东北部中心城市。全市共辖4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5个县,总面积32800.29平方千米,2019年人口1124360人。
2、伊春市地处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省东北部,东部与鹤岗市、佳木斯市相接,南部与哈尔滨市接壤,西部与黑河市和绥化市毗邻,北部与俄罗斯阿穆尔州、犹太州隔黑龙江相望,界江长245.9公里。
伊春是黑龙江的地级城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伊春于1979年撤地设市,由黑龙江省直辖,是一个多民族散居的边疆城市。伊春地貌特征为“八山半水半草一分田”,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南部地势较陡,中部较缓,北部较平坦,海拔高度平均600米。
伊春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偏低,年平均气温1°c。伊春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据初步勘探,有金、银、铁、铅、锌、铝、铜等金属矿藏20多种,其黄金储备量居全省首位。伊春境内环境优美,自然景观非常独特,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优美风光每年吸引着无数人前往。
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东与萝北县、鹤岗市、汤原县相邻,南与依兰县、通河县接壤,西接庆安县、绥棱县,北通逊克县;北部嘉荫县与俄罗斯隔江相望,界江长246公里。市中心区客运公路距省会哈尔滨354公里(哈伊公路339公里),距鹤岗159公里、佳木斯237公里;铁路距省会哈尔滨45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