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属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隶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南部。东邻黎平县、从江县,西与雷山县、三都水族自治县接壤,北与剑河县毗邻,南连荔波县,总面积3315.8平方千米。
2021年,榕江县户籍人口数38.5万人,常住人口29.5万人。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1%,共有16个民族。
历史沿革
五帝时期,为三苗蛮域。
夏、商、周朝(后周)为荆梁之地。
春秋,为楚国之域。战国,置毋剑县,属南夷夜郎国牂柯郡境地。
秦,属黔中郡。
汉,隶武陵郡。
三国,初隶蜀国武陵郡,后隶吴国武陵郡。
东晋、西晋、南朝,仍属荆州武陵郡辖地。
隋朝,县境属沅陵郡龙标县境。
唐贞观十三年(639年),属黔州都督府应州辖地隶岭南道,后改隶黔中道。
明洪武三年(1370年)正月,县境复立古州八万洞蛮夷长官司,隶湖广行省辰州卫,三月改隶湖广行省靖州卫,九年(1376年),属古州八万洞蛮夷长官司,隶湖广布政使司靖州卫。
清初至清顺治三年(1646年),县境名上按明制仍属古州八万洞蛮夷长官司隶黎平府,直隶贵州布政司。
五代十国,属楚国诚州境。
贵州榕江县属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南部,东邻黎平县、从江县,西与雷山县、三都县接壤,北界剑河县,南接荔波县,地跨珠江与长江流域。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历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境内沟壑纵横,山峦延绵,重崖迭峰,原始生态保存完好,境内有雷公山、云台山、佛顶山等原始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