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办理护照可以去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滨溪路9号。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14周岁及以上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2、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1、咨询电话:0512-68661471(接待时间)
0512-65225661-21813(非接待时间紧急情况联系)
苏州市公安局督查支队:0512-65158265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0512-68628999
邮编:215002
2、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接待窗口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二楼(2018年1月2日起开放)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
扩展资料:
1、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成立于1980年(前身为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大队、国际合作大队、外管大队、审批大队、制证大队、受理大队等7个队室。主要承担出入境管理职能,负责对全市公民因私出国出境、来苏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居留、住宿、旅行、国籍、出入境中介机构等出入境事务依法进行管理、查处出入境违法案件、处理和指导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事务。
为了让苏州更快的走向世界、让世界更多的了解苏州,近年来,我处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坚持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以"规范、优质、高效、诚信服务"的全新出入境管理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维护我市出入境管理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塑造出入境文明窗口形象,有效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国际交往。
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以更积极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经受考验,与时俱进;在挑战中抓住机遇,在改革创新中求得发展;强化素质教育,以一流的队伍,创建一流的管理服务水平,为入世后苏州新一轮的开放型经济作出贡献。
2、办理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申请。
(2)填写并提交材料:预约当天,在出入境大厅填写表格,并准备好材料,轮候。
(3)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6)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