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在江西省。宜春,别名袁州、宜春侯国,隶属江西省,有“月亮之都”“亚洲锂都”之称。宜春先后获中国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
地形地貌:
宜春山脉斜迤于境内北域的九岭山脉,呈东北向西南走向。东北延至九江庐山,西南插入湖南境内。该山脉系修水、锦江分水岭。东段是宜春与九江市的天然界线。宜春西南境有武功山耸峙。呈东西走向,入新余市后逐渐消失。该山侵蚀强烈,山高谷深瀑飞泉流,林壑幽美,为泸水与袁水之分水岭,亦是宜春与吉安市之界山。
水文特征:
宜春境内的河流基本属鄱阳湖水系,主要是赣江、赣江支流与修水支流。赣江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市境东部樟树、丰城两市。境内长76千米,纳袁水、肖江、锦江等支流。
宜春是江西省省辖市,地处赣西北部,辖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靖安县、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10个县市区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3个特色区;总面积1.8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1/9;总人口600万,在江西省处第三位。自汉代建县以来,迄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宜春自古以来就叫宜春。
汉高祖五年(前202),刘邦遣大将陈婴平定江南。汉高祖六年(前201),令天下郡邑皆筑城。宜春市境内筑有二城,一为宜春,一为建成(现为宜春市辖市高安市)。宜春之名源于城西美泉,以其"夏冷冬暖,莹媚如春,饮之宜人"而得名。初设时的宜春县管辖今袁河流域城区,包括今袁州区、新余市、萍乡市一部和樟树市一部。晋大康元年(280),晋武帝司马炎灭吴,以宜春之名与宣穆皇太后张春华(司马炎祖母,司马懿之妻)同名,为避讳,改宜春为宜阳。隋开皇十八年(598)复名宜春。开皇十八年(598)设袁州,治所设于宜春县。袁州以袁山而名,而袁山又以隐居于此的高士袁京而名。初设时,袁州辖宜春、萍乡、新喻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