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搜索的方式找到复制到电脑上的文件,打开计算机上我的电脑在搜索框中输入复制的文件名称或关键字,按搜索就可以找到,具体的方法如下:
1、双击打开计算机桌面上我的电脑图标。
2、在打开的我的电脑界面张中输入如“关于签单结算”电脑开始自动搜索。
3、等待电脑完成搜索就可以看到搜索的结果列表中复制的文件了。可以看到搜索中找到的文件位于不同的存储位置。
4、如果复制的是网站上的部分文件内容,如打开人民网,选择复制。
5、在打开的WORD文档上选择粘贴按钮就可以找到该复制的文字了。
注意事项:
在复制相关文件的时候,需要按照文件类别的不同进行分门别类的规整,方便以后查找使用。
电子版居住证在手机支付宝APP能查到。
具体操作流程为:
1、进入手机【支付宝】首页后,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国务院服务】;
3、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4、滑动到页面下方;
5、找到【我的证件】,点击【添加证照】;
6、点击【居住证】,即可查询到居住证电子版。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 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 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 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 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 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 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 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 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