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隶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位于川甘青三省交汇处,与州内的若尔盖县、红原县、马尔康市、壤塘县和甘肃省玛曲县、青海省久治县、班玛县等7县接壤,是以牧为主、农牧林兼营的县,属典型的老、少、边地区。
全县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6%,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阿坝县旅游资源有神座景区、莲宝叶则景区、曼则塘湿地、茸安柯河峡谷等自然景观。
行政区划:
阿坝县辖3个镇、17个乡、2个场:阿坝镇、贾洛镇、麦尔玛镇、哇尔玛乡、麦昆乡、河支乡、龙藏乡、求吉玛乡、甲尔多乡、各莫乡、德格乡、四洼乡、安斗乡、柯河乡、垮沙乡、安羌乡、查理乡、茸安乡、洛尔达乡、若柯河农场、贾柯河牧场。阿坝县人民政府驻阿坝镇。
截至2019年8月,阿坝县属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马尔康、金川、小金、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汶川、理县、茂县、松潘、九寨沟、黑水等13县、市,219个乡镇(镇51个,乡168个),1354个行政村。
阿坝县(101°18′—102°35′,北纬32°18′—33°37′)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西北部,位于川、甘、青三省结合部。
扩展资料:
阿坝县的历史沿革:
1951年8月和平解放。
12月建立相当于县的阿坝藏族自治区人民 *** 。
1954年1月,西南行政委员会批准设县。
1956年3月正式完成建县。
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统治人民长达数千年的封建农奴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1990年底,全县行政建置为1镇、5 区、18乡、2场、83个行政村。
1997年,阿坝县面积10369.6平方千米,人口5.4万。
辖1个镇、18个乡:阿坝镇、哇尔玛乡、麦昆乡、龙藏乡、河支乡、各莫乡、甲尔多乡、四洼乡、德格乡、安斗乡、求吉玛乡、安羌乡、洛尔达乡、茸安乡、垮沙乡、柯河乡、麦尔玛乡、查理乡、贾洛乡。
县 *** 驻阿坝镇。
2000年,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达到62312人。
2004年,阿坝县辖1个镇、18个乡。
1.阿坝州属于四川省。
2.阿坝州也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属于四川省。
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四川省辖自治州,紧邻成都平原,全州地表整体轮廓为典型高原,地势高亢,境内垂直气候显著。
4.辖1县级市、12县,总面积84242平方公里。
5.2017年常住人口901万人。
6.扩展资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地理环境: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四川省西北部,东经100°0′~104°7′,北纬30°5′~34°9′之间。
7.北和西北和甘肃、青海交界,东和东南和绵阳、德阳、成都市相邻,南和西南和雅安市接壤,西和甘孜州相连。
8.南北长约414公里,东西宽约360公里,幅员84242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