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地址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政编码:510050

总机:(020)83832980

如果您搭乘公交车,可选择以下线路:

1、搭乘公交车至环市中路,在小北路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小北路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0路、184路、189路、190路、191路、219路、220路、225路、233路、256路、271路、278路 280路、297路、545路、549路、550路、810路、109路电车、110路电车及111路电车。

2、搭乘公交车至小北路,在小北花圈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小北花圈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6路、66路、184路、190路、191路、219路、220路、233路、544路及864路。

3、搭乘公交车至环市东路,在广东电视台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广东电视台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0路、189路、191路、218路、219路、220路、225路、233路、234路、256路、284路、522路、545路、810路及886路。

1、广东省公安厅在广州市东山区黄华路89号 (东濠涌高架与黄华路交汇处)

2、最近的公交车站——广东电视台,途经公交车:10/189/191/233/220/219/225/256/30/482/545/550/63/6/810/886/B10/833/886A/高峰快线13/高峰快线13A/高峰快线2/夜4/夜14/夜15/夜25/夜41/夜5

3、最近的地铁站——小北站 地铁五号线

广东省公安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华路97号。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按照业务范围设置的部门机构有:厅机关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监察处)、出入境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刑事侦查局、禁毒局、交通管理局、边防局、消防局、监所管理处、科技处、信息通信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法制处、宣传处、装备财务处、警务飞行队、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省公安厅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工作和外国人在广东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指导、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指导和监督省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9.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10.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11.组织实施对来粤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3.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4.负责本省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5.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6.指导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17.指导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9.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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