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清远市英德市富强路英城街道办事处对面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清城区环城二路西湖花园A15号小区9-3栋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763)3392112
清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玄真路16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不上班
联系方式: (0763)5810964
阳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地址: 阳城镇连江大道170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7637803139
连南瑶族自治县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二路57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763)8668132
佛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教育路30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763)4272356
连南瑶族自治区婚姻登记处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文明街2号附近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持相关证件、证明和3张登记照片,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能有效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与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无误,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情况下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然后进行结婚证的颁发;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该当事人的离婚证;必要情况下,婚姻登记处还会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不能给他们进行结婚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在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来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冷静期期间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身份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与离婚登记条件不符合的,不给予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和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相关登记并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驾车路线:全程约77.8公里
起点:英德西站
1.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行驶600米,左转
2.行驶3.0公里,调头
3.行驶110米,稍向右转
4.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乐广高速公路
5.沿乐广高速公路行驶45.9公里,在清城/高田/S377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2.3公里,朝清城/S377方向,右转进入S377
7.沿S377行驶18.6公里,进入清高路
8.沿清高路行驶530米,右转进入附城大道
9.沿附城大道行驶2.8公里,过左侧的松岗街道约160米后,右转进入桥北路
10.沿桥北路行驶840米,过右侧的凯逸大酒店约120米后,直行进入清和大道
11.沿清和大道行驶390米,过右侧的国美电器清新黄坑店约130米后,右转进入玄真路
12.沿玄真路行驶60米,过左侧的森记便利店约250米后,右转
13.行驶9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清新区民政局
规定是在申请结婚的两位当事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既然户籍在桥头镇,就需在桥头镇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