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它包括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
人民群众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和任何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主体,都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和劳动知识分子。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扩展资料:
正确处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关键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
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克服轻视群众、脱离群众、少数人关起门来冷冷清清办事情的错误倾向。
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决策、办事情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群众利益,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紧密结合起来,防止好大喜功、急于求成。
要关心群众疾苦,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人民: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社 会 主 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 会 主 义革命和建设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民主制或共和制的国家里,“人民”的含义是很广泛的,几乎所有的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但是,在实际行使权力和享受义务时,往往只是个形式。
在我国古代,“人”和“民”不是一个概念。“人”就是指人的生物个体和思想、文化、教育个体;而“民”则是指社会的最底层。与“民”相类似的还有“众”、“庶”、“黎”等概念。它们都是指最底层的大众百姓。
其实,“人民”的本意就是普通百姓,即过去我们常说的“人民群众”,这个阶层是永远也超出不了“人民”概念的外延界定范围的。至于“人民”里面是否还能够包含比百姓更高的阶层或阶级,那得看那个阶层或阶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和发展趋势来看,“人民”的层次越来越清晰明朗化了,“领导”“干部”“官僚”越来越与“人民”泾渭分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