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场经济?直白通俗点解释下。

伞兵打一成语2023-02-22  29

就是商品的买卖,投资政府干预度小,完全是根据i市场的需求来决定市场的价格和成交。

一、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市场经济也被用作资本主义的同义词。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市场经济的支持者通常主张,人们所追求的私利其实是一个社会最好的利益。微观上合理的行为.宏观上可能井不合理微观形势好,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宏观形势也好.反之亦然。这正是经济学之所以有宏观和微现之分的原因之一也是经济竹理有宏观经济竹理或调控和微观份理或调控之分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宏观经济问题可以在微观上找到原因的看法是没有问题的.但宏观问题产生干“宏观原因”的看法也是有根据的。从微观上看.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居民、企业和I司家在行为方式上都存在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市场经济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宏观经济的不德定。

二、市场经济通俗解释宏观经济调控是市场经济的概念.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时.政府要证实市场有自身的运作规律,并明确只有对市场抱以敬畏并深人理解、对宏现调控抱以戒备并谨镇用之才能成功。首先。市场经济只有市场经济才有宏观经济调控概念,因为计划经济没有宏观微观之分。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是一竿子插到底.既竹宏观又管微观而市场经济不同.政府侧政管宏观.政府只调查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市场经济个人不是宏观.企业不是宏观.地方(包括省级)也不是宏观.只有国家或国民经济才是宏现.只有综合性、全局性的经济现象.市场经济才被纳人到宏观概念中去.1989年的政府的工作报告,市场经济首次提及“宏观经济调控”的概念.“宏观经济调控”字眼开始进人中国经济竹理工作者的视野。

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分配受消费者主权的约束,生产什么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市场需求),生产多少取决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的需求水平;经济决策是分散的,作为决策主体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在经济和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人身依附和超经济强制关系;信息是按照买者和卖者之间的横向渠道传递的。经济动力来自于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分散的决策主体在谋求各自的利益中彼此展开竞争,决策的协调主要是在事后通过市场来进行。整个资源配置过程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

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运行的具体制度安排或运行方式。而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经济。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配置经济资源的方式。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对,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相对。通常市场经济也叫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简单地说,市场就是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或接触点。市场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在市场上从事各种交易活动的当事人,称为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以买者、卖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活动中不仅有买卖双方的关系,还会有买方之间、卖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不考虑政府的作用,市场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公众(消费者),一个是企业(厂商)。两个部门的相互关系,可以说明市场供求的一般原理。

现代市场经济存在着以下共同特点:

(1)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是指为使经济行为达到最优和最适度的状态而对资源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分配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

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根本之处就在于不是以习俗、习惯或行政命令为主来配置资源,而是使市场成为整个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

在经济运行中社会各种资源都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市场,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进而引导资源在各个部门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2)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界定分明。经济行为主体如家庭、企业和政府的经济行为,均受市场竞争法则制约和相关法律保障,赋予相应的权、责、利,成为具有明确收益与风险意识的不同利益主体。

如果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不界定清楚,那么,主体特别是企业这一微观层次就很难成为真正的自主性市场竞争主体。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自由价格为导向的经济形势,是指与人为干预因素无关的真实市场情况的反映。是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的。再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市场上,我自己的东西人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我用什么手法将之卖出去,别人是没有权利来干预的。

拓展资料:

垄断贸易

准确定义如下,其实简单讲,就是在市场自由竞争中,处于优势一方的大企业大集团形成对市场的绝对控制和支配能力,就是垄断

贸易垄断是指不仅仅是实实在在的独占,而且指市场控制或吞并,以及获得能控制市场的领导地位。

一般的讲,竞争产生了联合、并购,在联合与并购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更高层次的竞争,使竞争更加尖锐,更加剧烈。而当联合与并购发展到出现控制生产与市场的经济现象时,便产生了垄断。

垄断的动机,一是为了避免势均力敌的少数大企业两败俱伤,二是为了通过控制生产与市场获得高额利润,但归根结底是为了后者,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必不可少的途径。

垄断的出现,并不排斥竞争,在共同市场上,各大企业之间、企业集团内部之间以及大企业与众多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竞争,尤其是在贸易领域,中小型企业在数量上更占绝对优势,因此,竞争不可避免。一定程度的垄断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它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产业集群能力及产业集中度,提高一个国家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从而有利于促进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但经营过于集中,过分垄断,又会限制竞争的正常展开,不利于生产与贸易的发展,不利于市场需求的满足和实现,因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加以防范。

此外,必须注意,这里讲的垄断,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在企业联合与兼并基础之上的垄断,是基于规模经济要求、资源高效配置和资本集中程度,以巨型产业组织为依托的经济垄断。它不同于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长期存在的、以行政权力为主要手段的经济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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