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会提到继承顺序的问题。因为只是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没有安排财产。那么,你知道我国的继承顺序是什么吗?
一、遗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1.首先你要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就应该按照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确定谁能当继承人?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是确定每个继承人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那些生活特别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履行抚养义务时,遗产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义务的,分配时应分割或减少遗产。继承人一致同意,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继承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比例
指确定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即法定继承中应指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遗产分配的继承原则。我们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通常应该相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等分配遗产。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没有特别法的情况。
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是不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特别注意。继承人只有在遇到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时,才能照顾遗产的分配。一旦他们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要照顾他们。
(2)继承人履行继承权或者继承人被让与继承权时,可以获得更多,不过度,不强制。(3)有抚养、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履行义务的,遗产分配时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继承权应当分割或者分割:1。继承人应具备供养的能力和条件;2不负责维修;3.继承人可以同意不平均分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的范围主要是法律允许个人拥有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根据世界各国法律确定的遗产范围和价值,按照遗产开始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法律事实所确定的时间确定(见宣告失踪和死亡)。在我国,一般来说,遗产地(即死者最后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遗产地的其他继承人、受托人和执行人。关于继承人的死亡;此人应负责保护遗产,不得处置、隐藏或挪用。没有人知道继承人死亡,或者继承人知道但继承人无行为能力,无法由代理人通知和管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证处负责。这个人继承的地方。并保持传统。
简而言之,在法定继承中,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的第一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通常他们继承死者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