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解释,是指由有权创制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对其所创制的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法律所作的解释,国务院对其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等。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作出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
参考资料
刘美林.市场经济法律概论(第二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
“立法”(Legislation),一般又称法律制定,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中国当今法学中,对“立法”一词有四种理解。
从狭义的解释来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和变动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从广义来看,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两者之间的解释,立法是指一切有权主体制定和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北大教科书解释: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现代社会,各国的立法权一般都是掌握在议会,各国的议会制度也不相同。三权分立的国家,议会单独掌握立法权。议会除了具有立法权外,通常都具有运用税款的权力。两院制的议会制度国家,一般下院掌握最根本的赋税权,能以否决政府财政预算的方式控制税款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