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是指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发展重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应把握好四方面的基本要求: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不仅是富民御弊强县的根本所在,而且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
加谈告强耕地管理,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要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完谈告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确保占补平衡,以消除因圈地引发的城乡矛盾与社会冲突,做到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城乡统筹发展的作用:
与城市含拆明总规、土地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比,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因涉及内容太广而编制较难,难以确定重点。但实事上,城乡统筹规划比上述规划更具意义,以人含拆明为本是规划的主要指思想,城乡统筹的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乡村农民的生活水平,这有利于国家安定。
从内容上,它包括以下方面:产业布局、村镇布局、土地统筹和指标的协调、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布局、保障措施。似乎,每个方面都可以做成一个子规划,因此,哪方面是重点,深度如何把握成了首要规划首要考虑的问题,所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的内容没有一个范式,编制什么掌握在编制者手里。
1、概念不同:
(1)城乡一体化是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
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城乡统筹”字面上解释是“城”、“乡”,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中,互动发展,以实行“城”、“乡”发展双赢为目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十七大提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体说就是从六个方面实现一体化: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就业市场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
2、产生背景不同:
(1)城乡一体化的思想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产生了。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80年代末期,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之间隔离发展,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出现,城乡一体化思想逐渐受到重视。
(2)城乡统筹,其内涵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同步过上全面小康的幸福生活,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同质化的生活条件。
(3)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关于农村问题有一个明显的新提法,就是“全会认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扩展资料:
我们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
1、稳步推进城市化
我国农民人均占有资源太少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根本原因。农业是耕地密集型和水资源密集型产业,然而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1/2,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的1/4。
2、调整分配
长期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过高,消费比重太低,经济增长过分依赖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比较小。
投资比重过高也是我国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缓慢的一个原因。我国应该调整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逐步提高消费比重,降低投资的比重,使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逐步达到能够使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水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乡一体化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十条规定: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