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民之产”是什么意思?

鸭血怎么做好吃2023-02-19  103

“制民之产”意思是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致于饿死。然后督促他们做好事。所以老百姓跟随国君走就容易了。

原文出自: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

造句:

1、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2、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3、孟子主张“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

4、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5、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孟子提出“制民之产”这一经济改革主张。他描绘了一幅美妙的图画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梁惠王上》第七章)(五亩的住宅,房屋周围种桑树,五十岁就可穿丝绵了。鸡、猪、狗等家畜,不误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老人就可以吃肉了。百亩的农田,不误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不会挨饿了。重视学校教育,反复宣讲孝亲敬长的道理,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不用头顶或背着重物走在路上了。七十岁的老人穿丝吃肉,老百姓饿不着冻不着,还不能称王于天下的,从来没有过。)战国时期,封建领主农奴制在剧烈地崩溃,有些封建领主转化为地主,有些高官巨商通过土地买卖成为地主,广大的农民只有少数成为自耕农,大多无地或少地成为佃农或雇农,而且农奴制的残余仍然存在。土地是封建社会民生的最大问题,也是首要问题。农民忍受着沉重的实物地租(田租、赋税)和繁重的力役地租(各种徭役)的剥削,如孟子所说,“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尽心下》),乃至“夺其民时,不得耨耕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梁惠王上》)。面对这样的现实,孟子描绘的“五亩宅”、“百亩田”加上生产蚕丝和家畜家禽,这一幅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图景,是多么动人啊!在他游说诸侯的若干年中,他向几位国君描绘过这样一幅愿景,反复说明他的理论依据和所作的设计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滕文公上》第三章)(百姓是这样的,有固定产业的人心思安定,没有固定产业的人,心思就不安定。如果心思不安定,就会胡作非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直到他们犯了罪,然后处以刑罚,这是害了百姓。哪有仁人当政而害百姓的呢?)“恒产”就是固定产业,即属于个人所占有和支配的固定资产,农民的资产首要的是土地,是农民从事生产、维持生计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恒心”,传统注疏解释为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农民自己有土地,可以温饱,必然努力生产,希望提高生活质量,当然就会遵纪守法,把心思用在生产上;农民没有土地,无法生存,轻则违法,重则造反。仁人当政,不能使人民生活无着;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不能使农民没有土地。孟子还向梁惠王说道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趋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梁惠王上》第七章)(英明的君主规定百姓拥有自己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足以赡养父母,下足以抚养妻儿;好年成,丰衣足食,灾荒年,不会饿死,然后可以教化他们向善,百姓也就容易听从。现在人民拥有的产业,上不足以赡养父母,下不足以抚养妻儿,好年成,艰难受苦,灾荒年,只有死路一条,这样求活命都怕救不了,哪有空学习礼义呢?)孟子认为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土地),是巩固社会秩序、维护良好社会风尚的先决条件,而拥有生产资料(土地)的数量,应以其生产的生活资料能够满足八口之家的生活为准。如同马克思所说的,使劳动者可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并具备再生产的条件。

关于“制民之产”,孟子还提出他的设计方案“井田制”。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滕文公上》第三章)(每一方里的土地为一个井田,每井九百亩,当中一百亩是公田,以外八百亩分给八家作私田,八家共同耕种公田,公田的工作做完,再各自料理私田。)所谓井田制,是古代曾经存在的一种田制,甲骨文的“田”字,形状就是方框内作井形,《周礼》有类似《孟子》的上述记载,《国语鲁语》引孔子的话说:“先王制土……田一井。”《诗经周颂》中也记有先公田后私田,当时有公田而由民共耕,可信是事实。但井田制的具体情况,因缺乏传下来的资料,我们还说不清楚,因而历代也有学者怀疑它的存在。孟子的这一段谈话,是在“制民之产”的基础上,又设计了土地生产经营和分配的方式。中间的“公田”收入当然全部上缴国家作为王公及公职人员的俸禄和国家其他用度,这实际上相当于“力役地租”,国家不再向他们征收赋税。这样做,当然会减轻农民负担。

孟子一再说“仁政必自经界始”,就是说划分井田田界,实行井田制,是实行仁政的首要工作。每户五亩宅基地、百亩耕田、衣帛食肉的小农经济的乐园,只是孟子理想的乌托邦,这样的田制以及土地的经营和分配,在封建社会不可能付诸实行。

笔者认为,孟子“制民之产”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他明确地提出分田给农民,使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从而解决农民的生计、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进步。历代进步的思想家都注重土地问题,提出“耕者有其田”,直到19世纪末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20世纪中期我们提出“土地改革”,都是解决土地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目的都是使农民拥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从而解放生产力,既解决广大农民的生计,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我们的“土地改革”就是分田——把由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广大人民,也可以说是“制民之产”。我们现在实行保护农民耕地的耕种经营权,以及免除农业税和实行农业补贴,较古人思想更进一步,而且已经付诸实践。

意思是: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至于饿死。这样之后督促他们做好事。

原文: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译文:

(孟子)说:“没有长久可以维持生活的产业而常有善心,只有有志之士才能做到,至于老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就没有长久不变的心。如果没有长久不变的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没有不做的了。等到(他们)犯了罪,随后用刑法去处罚他们,这样做是陷害人民。

哪有仁爱的君主掌权,却可以做这种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至于饿死。这样之后督促他们做好事。所以老百姓跟随国君走就容易了。

出处:《孟子·梁惠王上》——战国·孟子

扩展资料

这篇文章记孟子游说宣王行仁政。说明人皆有不忍之心,为国君者,只要能发扬心中这种善端,推己及人,恩及百姓,就不难保民而王。文章通过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表现了孟子“保民而王”的王道思想和富民、教民的政治主张,也表现了孟子善辩的性格和高超的论辩技巧。

他的主张,首先是要给人民一定的产业,使他们能养家活口,安居乐业。然后再“礼义”来引导民众,加强伦理道德教育,这样就可以实现王道理想。这种主张反映了人民要求摆脱贫困,向往安定生活的愿望,表现了孟子关心民众疾苦、为民请命的精神,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孟子的思想也有其局限性。一是战国时期,由分裂趋向统一,战争难以避免。孟子往往笼统反对武力,显得脱离实际不合潮流。二是他的仁政主张完全建立在“性善论”基础上,显得过于天真、简单。孟子的思想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与当时的社会却有很大距离,所以是行不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齐桓晋文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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