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区域内人民武装工作;领导本地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工作,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人民武装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其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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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军事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宣传落实各项战备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校平、战时兵员动员和战时人员疏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三、认真宣传、落实好党中央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指示,组织协调好我校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大力支援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四、积极抓好民兵“三落实”工作,加强预备役队伍建设,搞好基干民兵及专业分队的组织、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
五、认真组织好大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以及电化教学、图书资料、训练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负责年度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及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七、加强军政关系,认真做好拥军优抚的各项工作。
八、做好大学生年度兵役登记、征兵、退伍回校后的复学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九、加强防空,做好地下人防工事的管理工作;加强防汛医疗救护队建设,做好防汛期间的值班及平时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加强国旗护卫队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武部是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是兵役和民兵的工作,县人民武装部队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等等。1、人武部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为民兵兵役动员三大项民兵工作主要包括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2、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两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战线保卫后方办理县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兵役工作主要包括征兵工作;预备役士兵和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4、动员工作主要包括拟制本区域内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队做好军政训练兵员管理训练经费统筹和动员集结工作办理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力等方面的动员。
5、人武部还有其他许多工作如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等还要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