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是英国还是荷兰的

荡然无存的意思2023-02-18  30

世界上最早的东印度公司是荷兰建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East India Company)是荷兰商人以及贵族于1602年3月20日成立,1799年解散,也是世界最早的股份制公司。荷文原文为Vereenig 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

16世纪末17世纪初,先后有葡、英、荷、丹、法等国在东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亚等地成立过东印度公司。

至于为什么都取名“东印度公司”,这和哥伦布错把美洲当作印度并以讹传讹有关。1492年,哥伦布航行到达今天中美洲的西印度群岛,错把它当作印度,把当地土人当作印度人(今天仍把美洲原住民称为印第安人,在英文里与印度人是同一个单词)。以后人们发现错了(哥伦布本人至死不承认自己错了),但仍然将错就错,把真正的印度(甚至印度尼西亚等一些东南亚国家)叫做“东印度”,把美洲加勒比海的岛屿叫做“西印度”,上述这些殖民公司的名称就由此来。

成立东印度公司的欧洲国家虽然很多,但较为有名的是英、法、荷等国。英、法、荷之所以都在东半球设立东印度公司,是因为17——18世纪,这三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殖民国家(还有西班牙,不过它主要在西半球扩张),它们在东半球的争夺尤其激烈,争相成立东印度公司是它们之间争夺的重要表现和手段。不过由于英国后来打败了荷兰、法国,取得了最后胜利,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存在时间最长,变得最有名,以至于人们一提起东印度公司就误解为就只有英国一家,其实并非如此。

英国东印度公司创立于1600年,最初的正式全名是“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它是由一群有创业心和有影响力的商人所组成。这些商人在1600年12月31日获得了英国皇家给予他们的对东印度的15年的贸易专利特许。

公司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1613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特拉设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马德拉斯建立商馆。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儿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

加尔各答村庄虽小,作用却非常大,其周围盛产大米、黄麻,河流纵横交错。平原一望无边。东印度公司在这里设立了贸易总部,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扩展资料

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

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东印度公司是从自己政府那里获得贸易独占权而且拥有军队(包括舰队),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机构,对殖民地进行残暴的政治统治、经济掠夺以至于贩卖奴隶、毒品的军政经合一的殖民机构。

它们产生和存在于16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期,对各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起了重要作用。

东印度公司最初的旗帜由圣乔治十字和横杠组成,这有可能是美国国旗的榜样。对历史上两面旗帜的比较说明这个论点有一定的道理。东印度公司的旗帜是1600年代设计的,美国国旗是1777年设计的。

东印度公司的船坞为圣彼得堡提供了一个原型,其管理机构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机构,而其公司组织则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个成功的典范。该公司对孟加拉地区的财政要求使得当地政府面临1770年的饥荒束手无策,这次饥荒在1770年到1773年间导致上百万人死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列颠东印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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