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日本对美、加市场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进攻策略,美、加两国在国际的经济地位和竞争优势相对减弱,这使双方都意识到进一步加强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必要性。1980年,里根在竞选美国总统时就提出一个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加勒比海诸国在内的“北美共同市场”的设想。加拿大1983年也提出了关于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的设想。
全称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中文为: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在1992年8月12日签署的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
其成立宗旨是:取消贸易障碍,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对知识产权提供适当的保护,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争端的有效程序,以及促进三边的、地区的以及多边的合作。
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NAFT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北美自由贸易区
1994年1月1日,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3国共同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诞生。
据1991年统计,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3.63亿人口,面积2130多万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达6.45万亿美元,年出口总额近6000亿美元,进口总额约7000亿美元,其经济实力超过欧盟。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蓝本,其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该协定将用15年的时间,分3个阶段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在3国9000多种产品中,立即取消50%的关税,15%以上的产品在5年内取消关税,剩余的关税将在6年~15年内取消。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组成的贸易集团,成员国之间经济上既有较大互补性和相互依存性,又有明显的不对称性。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对北美、拉美,以致对冷战结束后新的世界经济格局的形成,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