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教育部门用来衡量普通高中总体办学质量的评估体系,通过评估的普通高中会被冠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称号。所谓省级示范高中,指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办学思想,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配备,强化教学科研,有突出的办学特色,社会和高等院校有较高评价,在省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示范作用的普通高级中学。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
示范性高中是一种高中的标准,它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学思想端正,加强德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师素质与办学条件好,办学有特色,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社会和高等院校对学生的评价好。
学校的管理水平高,有较长的办学历史,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普通高级中学。
示范内容:
一、更新教育观念,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
二、创新办学模式和管理模式,提升高中教育整体改革水平。
三、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五、提高服务意识,发挥名校名师的带动作用。
六、注重校园建设的文化气息,铸造学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