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玺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尔四世颁布的。原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名为dasNürnberger Gesetzbuch,于1356年1月10日在纽伦堡帝国议会颁布;第二部分名为dieMetzer Gesetze,于1356年12月25日在梅斯帝国议会颁布。
这份文件有七个版本:波希米亚版、科隆版、美因茨版、普法尔茨版、特里尔版、法兰克福版和纽伦堡版(当时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的封臣放弃了自己制作版本)
然而与此同时,这份文件进一步降低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威,加速了帝国内部的瓦解和分裂。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尔四世(1347年至1378年在位)于1356年颁布的帝国法律。又称金圣旨,因圣旨上的金印而得名。
圣旨的主要内容是确定皇帝选举法,规定督抚权限等。它分别于356年1月和12月在纽伦堡和梅斯的帝国议会上宣布。除前言外,玉玺共有31章。
规定皇帝由当时最有权力的七位选举人组成(任命选举人:美因茨、科隆、特里尔三位大主教;世俗选举人: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威登堡公爵和勃兰登堡公爵),在法兰克福当选。
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王位的加冕仪式在亚琛举行;罗马人民的国王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不再需要教皇的涂油和加冕。它还规定,选举人在其领土内政治上独立,拥有税收、铸币、盐和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拥有独立且不允许其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管辖权,并有权监督帝国。
七位候选人中,美因茨的候选人是帝国的召集人、摄政王和首相。当国王的人选无法确定时,美因茨的人选可以决定国王的最终人选。世俗候选人是波希米亚,其次是莱茵-普法尔茨、萨克森和勃兰登堡。
波希米亚选择侯为皇家餐饮经理兼酿酒师,莱茵普法尔茨为皇家经理,萨克森为元帅,勃兰登堡为皇家大臣。
玉玺的原件今天保存在维也纳国家图书馆。
1356年,卡尔四世的金玺信,这应该是最著名的金玺信。1356年,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卡尔四世在纽伦堡颁布,规定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今后将由选举产生。帝国内有七位选帝侯享有这一重要权力,分别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和特里尔大主教。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威登堡公爵、勃兰登堡亲王等四位世俗候选人。
当选的王子们准备选举新国王时,首先在圣巴塞洛缪教堂举行弥撒。如果当选的王子在30天内没有做出决定,他们只能靠面包和水生活。投票顺序第一名是美因茨,其次分别是特里尔和科隆;波希米亚,普法尔茨,萨克森,勃兰登堡。诏书在朝廷公布后,选帝制度没有太大变化,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
1356年,金印圣旨还阐述了其他权利。只有城市中的居民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确立了各地都有主权,可以拥有“不同的国家法律针对不同的传统习俗和语言”的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