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不充分条件,如果有事物情况B,则必然有事物情况A;如果有事物情况A不一定有事物情况B,A就是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如果A能推出B,那么A就是B的充分条件。其中A为B的子集,即属于A的一定属于B,而属于B的不一定属于A,具体的说若存在元素属于B的不属于A,则A为B的真子集;若属于B的也属于A,则A与B相等。
假设A是条件,B是结论:
(1)由A可以推出B,由B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要条件(A=B)。
(2)由A可以推出B,由B不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分不必要条件(A⊆≠B)。
(3)由A不可以推出B,由B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B⊆≠A)。
(4)由A不可以推出B,由B不可以推出A,则A是B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A⊆≠B且B⊆≠A)。
有区别。
必要条件是数学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如果没有A,则必然没有B;如果有A而未必有B,则A就是B的必要条件,记作B→A,读作“B含于A”。数学上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由结果B能推导出条件A,我们就说A是B的必要条件。
含义不同:
充分条件:如果A能推出B,那么A就是B的充分条件。其中A为B的子集,即属于A的一定属于B,而属于B的不一定属于A,具体的说若存在元素属于B的不属于A,则A为B的真子集;若属于B的也属于A,则A与B相等。
必要条件:必要条件是数学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如果没有A,则必然没有B;如果有A而未必有B,则A就是B的必要条件,记作B→A,读作“B含于A”。数学上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由结果B能推导出条件A,我们就说A是B的必要条件。
条件不同:
A是B的充分条件是“有A就有B”(即对B而言A是一个能“充分”推出B的前提)。
必要条件是“如果没有A那必定没有B”(即A这一条件的存在非常“必要”的)。
必要条件是数学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如果没有A,则必然没有B;如果有A而未必有B,则A就是B的必要条件,记作B→A,读作“B含于A”。数学上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由结果B能推导出条件A,我们就说A是B的必要条件。
必要条件是数学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如果没有A,则必然没有B;如果有A而未必有B,则A就是B的必要条件,记作B→A,读作“B含于A”。数学上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由结果B能推导出条件A,我们就说A是B的必要条件。
简单地说,不满足A,必然不满足B(即,满足A,未必满足B),则A是B的必要条件。例如:
1. A=“地面潮湿”;B=“下雨了”。
2. A=“认识26个字母”;B=“能看懂英文”。
3. A=“听过京剧”;B=“能体会到京剧的美”。
例子中A都是B的必要条件,确切地说,A是B的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其一、A是B发生必需的;其二,A不必然导致B。在例子中,地面潮湿不一定就是下雨了;认识了26个字母不一定就能看懂英文;听过京剧未必能体会到京剧的美,这说明A不必然导致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