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实行了什么制度 内容是什么


1、封建制度。2、周礼制度.3、宗法制度。4、两京制度。5、井田制度。6、法律制度。7、奴隶制度。西周是我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 社会生产力比之商代更加提高, 农业繁盛, 文化也进一步发展。宗法制和井田制是当时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扩展资料 1、封建制度。封建制也称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封建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2、周礼制度。周礼是表示等级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它的名目繁多,有吉礼、嘉礼、凶礼、宾礼、军礼等。它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如周礼规定了贵族饮宴列鼎的数量和鼎内的肉食种类:王九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鲜鱼、鲜肉干)、诸侯七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卿大夫五鼎(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士三鼎(乳猪、干鱼、干肉)。乐舞数量也有差异。礼乐制度自周公制定后,任何人都不能修改。周王有权惩罚违礼的贵族。3、宗法制度。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商代已有嫡长继承的雏形,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4、两京制度。西周政权实行著名的两都制度,也就是首都和陪都制度。首都“宗周”位于现陕西省西安市沣河两岸,又分为两部分:文王作丰邑在河西,周武王作镐京处河东,之所以名“宗周”是由于这是周族的聚居地,祖先宗庙的所在地。“成周”位于今洛阳附近,在西周青铜器铭文和《尚书》等文献中,又称为新邑、新邑洛,又分为王城和城周两个城邑:“成周”,意味周朝大业已“成”。西周设立两都架构,是不足为怪的,从地理上讲,宗周处于西部边陲,不仅无法有效的控制从商族手中夺取的中原地区,还时常收到西北方向戎族的威胁(最后镐京就陷落在犬戎的手里),所以在地处中原咽喉的`洛邑附近建立陪都可有效的统治殷商遗民和周围少数民族。虽然成周是周公一手兴建的,但武王其实早注意到了这点他在灭商返回途中,“宅兹中国,自之于民”。直到周公摄政,辅佐成王登基,平定三监之乱,击溃东夷联军,才正式的开始兴建洛邑。5、井田制度。井田制度是分封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6、法律制度。西周在《禹刑》和《汤刑》的基础上,制定了《九刑》。《九刑》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于严厉惩治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 [28] 据《尚书·吕刑》所记,周代的刑罚,有墨(脸上刺字涂青)、劓(割鼻)、刖(断足)、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五刑。此外,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共有三千条。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7、奴隶制度。西周的社会中,奴隶制十分盛行。奴隶的来源,出于赏赐或买卖的常称为臣妾,来自罪人或战俘的常称为“隶”。

西周时期的主要社会制度有分封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礼乐制度、西周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等。“西周”除了朝代名,还是东周时期的国家名称,即西周侯国(前367——前256),是战国末年周王室分裂的产物。

一、分封制度。

1.分封制又称封土建国,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

2.积极影响: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二、宗法制度。

1.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

2.特点: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大小宗具有相对性。血缘纽带与政治相结合(国与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森严的社会等级。

三、井田制度。

1.井田制是中国西周时期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

2.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三十一亩多),作为一个耕作的单位,称为一田。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也有以一田为一夫,十夫为一井,再以百夫、千夫作为计算大田的单位的。

四、礼乐制度。

1.西周礼,在西周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

2.西周礼乐制度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

五、西周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

1.西周时代的官吏制度,一部分学者认为,肯定是实行世卿世禄的。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在论述西周政治制度时说:“各种各样的官吏,大都是世袭的,世代享有特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杨宽著的《战国史》在论及西周的官吏情况时也说:“在周王国和各诸侯国里,世袭的卿大夫便按照声望和资历来担任官职,并享受一定的采邑收入,这就是世卿、世禄制度。”

2.世卿世禄制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古代曾十分盛行。

六、分封制度与井田制度的相互关系。

1.分封制是商周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

2.井田制是分封制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3.两种制度都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强盛。

西周的相关说明

西周(前1046~前771年),中国历史朝代。从周武王灭商到幽王亡国,共传12王11代。

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国号为周,定都于镐(陕西长安沣河以东),周成王亲政后,营造新都成周(河南洛阳),宅兹中国、大封诸侯,还命周公东征、制礼作乐,加强了西周王朝的统治。周成王、周康王统治期间,社会安定、百姓和睦、“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史称“成康之治”。

周懿王继位后政治日趋腐败,国势不断衰落,由于西戎屡次进攻,被迫将都城迁犬丘(陕西兴平东南) 。周厉王前后,私有土地日益发展,公元前841年的国人暴动预示着奴隶制危机的到来,王权从此衰落。周宣王不籍千亩,标志着井田制在王畿内的崩溃。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犬戎和申侯杀死,次年周平王东迁洛邑,东周开始。

西周是中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社会生产力比之商代更加提高,农业繁盛,文化也进一步发展。宗法制和井田制是当时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周王朝强盛时,势力所及,南过长江,东北至今辽宁省,西至甘肃省,东到山东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周

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

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

扩展资料:

分封制作用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等。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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