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是什么意思

波澜壮阔2023-02-16  27

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对赌协议是国外引进的概念,最初被翻译为“对赌协议”,或因符合国有文化很形象,一直沿用至今。但其直译意思是“估值调整机制”却更能体现其本质含义,所以我们常常听到的对赌协议,所涉及问题其实和赌博无关。

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机制,是投资人为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投资风险,保护自身利益,与被投资人就未来约定的事项进行的一种约定。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举个例子:

你有个煎饼摊,你觉得你有能力再开一家,同样赚钱。缺少摊位费。你原来的摊是你自己的。风投来了。对你说给你投10万开第二个铺子。开成了,年年分红10%;开不成,你原来的摊位归我。

对赌协议使投资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保护,仿佛不用承担任何投资风险,不管投资结果如何怎样都有被投资人垫底,而这正是被投资人想要快速获得大额资金的所要付出的代价。因此,对赌协议与其说是对被投资人的剥削,不如说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合理和公平。它既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又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

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从订立“对赌协议”的主体来看,有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目标公司“对赌”等形式。人民法院在审理“对赌协议”纠纷案件时,不仅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既要坚持鼓励投资方对实体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原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要贯彻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依法平衡投资方、公司债权人、公司之间的利益。

效力认定: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投资方与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的效力没有争议,但对投资方与目标公司之间对赌协议的效力争议最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的学者认为,若从私法观察,对赌协议作为私法上财产自我估值机制的一种形式,可以归结为与附生效条件合同貌合神离而贴近射幸合同的非典型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运行不存在任何合法性障碍。

但在目前我国《公司法》语境下,基于资本维持原则、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场,法院对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对赌协议效力持否定态度,而仲裁机构基于尊重意思自治、坚持商业思维的考虑则倾向于持肯定态度。法院与仲裁机构对对赌协议效力不同的认定,均已被大量裁判文书所证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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