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国旗。旗面由三个平行且相等的长方形组成,从上到下依次为黄、绿、红三色丝带。黄丝带代表收获,绿丝带代表森林,红丝带代表鲜血。立陶宛国旗于1989年采用,2004年9月进行了修订,一直沿用至今。
1992年,立陶宛海军旗正式启用。这面旗帜有一个白色的背景,一个蓝色的十字图案,左上角是立陶宛国旗。
15世纪
已知最早的代表立陶宛的旗帜出现在15世纪。当时立陶宛大公国用的是红旗(Vytis)。
三色旗的出现和争议
[h/]究竟是谁首先采用了黄、绿、红三色旗,无从考证。但一般认为,是流亡美国的立陶宛移民首先提出使用这面旗帜的。这三种颜色经常出现在立陶宛民族针织品和传统服饰中。当时立陶宛国民议会的与会者倾向于选择三色旗作为新国家的国旗,比原立陶宛大公国使用的维蒂斯旗多。
他们没有选择Vytis旗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立陶宛大公国实际上包括了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立陶宛国民议会希望新的旗帜能够区分立陶宛和以前的立陶宛大公国。其次,是因为红色常常使人想起马克思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
1917年,关于国旗的讨论再次兴起,但在咨询了纹章学之后,1918年黄、绿、红三色旗成为最终。
然而争议还在继续。三色旗的反对者认为金色并不是一个合适的颜色,因为黄、绿、红的搭配不符合当时的纹章规则。然而,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三色旗仍然保持着它的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立陶宛被纳粹德国和苏联瓜分。在苏联的统治下,两个国旗是共享的。
苏联(1953—1988年)
苏联占领立陶宛后,采用了在苏联国旗基础上设计的新国旗,彻底抹去了民族特色。苏联国旗下增加了绿色和白色条纹。
第一版国旗(1988—2004年)
1988年,立陶宛独立运动愈演愈烈,于是立陶宛统治者将三色旗重新定义为国旗,一年后正式规定国旗颜色。脱离苏联独立后,三色旗于1992年通过全民公决得到确认,并被写入立陶宛新宪法。1991年6月26日通过的《立陶宛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了国旗的设计、尺寸和使用规则。当时确定的比例是2: 1。
第二版国旗(2004年至今)
2004年7月 国旗长宽比由2:1变为5:3,Vytis旗被接受为代表立陶宛政府的旗帜。新的修正案经瓦尔达斯·亚当库斯总统确认后于2004年9月1日生效。
在立陶宛国旗上,黄色代表土地,绿色代表立陶宛的绿色田野,红色代表曾经为立陶宛流下的鲜血。
旗帜说明:黄色(上)、绿色、红色三条相等的水平条带;黄色象征金色的田野,以及太阳、光明和善良;除了自然、自由和希望之外,绿色还代表着乡村的森林;红色代表勇气和为保卫家园而洒下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