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传统电信运营商的通信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一般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在租用基础通信资源之后,根据自身主营业务优势对通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最终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户服务系统,向消费者提供通信服务。传统电信运营商按一定的收益分配提成,把部分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在获得收益的情况下缓解营销成本压力,同时节省出更多资源去发展自身核心业务。
虚拟运营商就像是我国三大运营商的代理,他们从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那里代理出来一部分通讯网络业务,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管理体系卖给消费者。也就是说,虚拟运营商不具基础通信网络的运营权,仍然需要依赖三大运营商,经营模式为从运营商处先批发再转售给消费者。想办虚商卡,可以去号齐APP看看。
虚拟运营商是国家为了让电信市场进一步开放,在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之外引入的民营企业,但是网络信号及基站都是移动、联通、电信公司提供。虚拟运营商是依赖于三大运营商移动网络基础上的,但又有其特殊化和针对性的产品与服务。在租用基础通信资源之后,根据自身主营业务优势对通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最终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户服务系统,向消费者提供通信服务。
虚拟运营商卡号
电信:162、1700、1701、1702
移动:165、1703、1705、1706
联通:171、167、1704、1707、1708、1709
总的来说,162、165、167、170、171这五个号段开头的电话卡,如果不是什么特殊的情况,基本上都是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
虚拟运营商,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
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
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他们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一部分通讯网络
的使用权,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把通信服务卖给消费者。
工信部在2013年底和2014年初先后向两批共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
2016年,虚拟运营商将迎正式牌照发放。3月24日,在2016中国虚拟运营发展论坛上,工信部
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称,虚商试点两年,促进了提速降费,推动了电信行业的创新,但也
存在实名制落实不到位,违规率很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