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
新民主主义社会最显著的特点是过渡性,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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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
社会性质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有以下特征:在社会形态上,它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在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主导的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在文化上实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立的社会形态,它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这一社会形态不同于以往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立的社会形态,它仍属于社会主义体系。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的阶级力量。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这一时期的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
因此,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对立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具有相同利益的非对抗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