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性因素:主要表现在要素比价的变化上。由于使用劳动力存在一定的管理成本、交易成本,且劳动力不能被抵押具有不确定性,相反资本的非激励性,使资本可抵押具有确定性,在同等的条件下企业会更偏好资本。此外,相对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综合效率低,缺少市场竞争力,进入门槛低将导致市场竞争激烈,造成企业利润低下,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2)制度性因素:制度性因素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表现在市场制度和政府制度层面上。首先,二元经济结构的客观存在表明我国目前的市场制度还存在着以市场主体不完善、市场秩序不健全为表现的市场机制不成熟。其次,人为的二元经济制度和不当的产业政策限制了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3)技术性因素:随着科技进步的迅猛发展,非技术性劳动力将大幅度减少,对技术工人和科技人才的需求会逐渐增加,但前者的下降幅度快于后者的增长速度,最终导致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工业企业就业人数的绝对减少,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将日益明显。
什么叫产业?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的劳动分工是构成产业的最本质性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单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做一般的分工……”这种分工不是指劳动对象和生产要素。所谓产业,按照经济学理论的界说,就是指生产同一性质产品或劳务,是基于使用价值来理解的,如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商业服务、邮电服务、教育服务等。按大的分类,就是大的“集合体”。如社会生产就有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等产业部门。如果细分一点,就是小的“集合体”。如就工业产业部门而论,又有纺织、炼钢、造船等产业部门;就农业部门来说,叉有农业、林业、牧业等产业部门。假如再细分一点,就有更小的“集合体”。这些大大小小的产业部们,就是大大小小的“集合体”。每个小的“集合体”都必然属于相应的一个大的“集合体”。
产业“集合体”是有一定结构条件的。就是说,作为一个产业部门“有很多基本单元。这些基本单充根据一定的条件而构成一个产业部门。这些条件就是集合体诸元素之间存在的共同性,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其一,生产性。所谓生产性,就是创造财富的活动功能。一般说有两种生产。“在第一种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在第二冲生产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但是,“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这种占有就是创造社会财富。
其二,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劳务都不是自身消费,而是用来交换。这就决定了其社会性质,不存在无偿供给的消费品。
其三,求利性。所谓求科性,就是通过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收益,以实现职工劳动的价值,并实现产业的发展。社会主义产业的求利性与资本家的唯利是图有本质的不同,它是社会再生产实现的根本要求。
其四,组织性。每个产业集合体的基本单元,都是有机组成的小集合,或者说是一个系统的子系统,因而才能形成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与一定规模,或者形成提供某种劳动服务的能力与一定规模。生产社会化的规模越大,社会化的程度越高,这种集合体的内部构成有机性就越强,组织越严密,联系和制约就越复杂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