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捡尸又称为捡尸体,即未经同意,把不省人事(喝醉,被灌醉,或被下药)的人带回家发生不可告人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
2、“捡尸”是强奸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醉酒、昏迷手段等,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捡走,再带走发生性关系。捡尸是强奸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醉酒、昏迷手段等,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捡尸一词源自台湾,台湾当年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路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夜店门外,常见酒醉男女在路边忘情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