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志是指作家不经过出版社自己印制的出版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基本上不可做公开的流通发售。
个人志与小说的区别:
1、内容不同
个人志渐渐更加倾向于指称原创耽美作品,简称“个志”或“原耽(原创耽美)个志”,以与同人作品的“同人志”说法相区分。今天网络上使用的“个人志/个志”一词,如果没有冠以“同人”的前缀,一般指的就是原创耽美小说的自制印刷品;小说题材范围更广。2、形式不同
个人志是指作家不经过出版社自己印制的出版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基本上不可做公开的流通发售。于一部小说的内容形式没有影响。
3、质量不同
个人志就做工包括纸张、印刷来讲一般确实比同人本上好几个档次,能做出精美商业志的效果,自然成本较高,而作者自印导致成本进一步增高,所以一般比较贵。同人本就做工来讲,一般达不到严格出版物的标准。
扩展资料
个人志与小说的关系
与一般的小说形式有些许不同,它比较宽松的文体使的内容包含很广泛,仙侠、玄幻、网游都市,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就是正规的小说形式所不能包含、容忍的小说一般都可以算做网络小说。(或者可以用另一种解释,在网络上首发的就是)
绝大多数网络小说是以快餐文学为定义,大都情节冗长,很大一部分情节不符合常理逻辑,有时情节还很虐,口水话多,结构枝枝蔓蔓,内容有时相互矛盾,缺乏经典之作。
虽然也不乏有脱颖而出的杰作,但是,很多网络写手写作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赚钱,这使得网络小说具有很大的功利性,失去了文学性,难以被文坛认同。
个人志是指作家不经过出版社自己印制的出版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基本上不可做公开的流通发售.于一部小说的内容形式没有影响。同经出版社发售的商业志相对。拓展资料:
个人志就做工【包括纸张、印刷等】来讲一般确实比同人本上好几个档次,能做出精美商业志的效果,自然成本较高,而作者自印导致成本进一步增高,所以一般比较贵。同人本就做工来讲,一般达不到严格出版物的标准。但二者均有例外,质量上乘的同人本叫良心,而质量配不上价格的个人志只能说黑心了。
以及个志和同人还有个重要的区别,个人志作品原创成分居多,作者对作品享有一般出版物甚至更多的绝对权力,版权受到保护;而同人本是基于原创作品的衍生,从我国版权上来讲,存在可能的侵权,因此不完全享有法律保护。
不过就个人认为,无论如何,作者的创作,都该珍之重之。
算是“非法出版物”。个人志是指作家不经过出版社自己印制的出版物,同经出版社发售的商业志相对,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可做公开的流通发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扩展资料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行权,“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明确,若著作权人即作者需要在市场发行自己的作品,则需要通过出版单位,并获得书号或者版号进行发行,此时作品即成为具有法律特征的出版物。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从该条例规定可知,出版物应由出版单位出版,而出版物的核心特征是必须有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相当于出版物的市场准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