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郭盛华2023-02-13  35

郑州航空港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职能:

负责管理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河南经营管理者市场和省人才交流协会日常工作。

负责流动人员的人事政策咨询,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身份认定、代办入户、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资格考评、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出国(境)政审、出具考研证明等服务。

河南省人才市场(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电话:0371-65956900、0371-65959160、0371-68550177、0371-68550178、0371-65956852

地址:经二路和红旗路交叉口,火车站乘40路终点站就是,也可以乘65路在经一路红旗路站下车,往西走200米也到,82路到终点站也到。

郑州市人才市场:

电话:人才交流部  (0371)67886095 市场管理部  (0371)67186885 人事代理部  (0371)67886086 67186877          人才派遣部  (0371)67186635          人才开发培训部(0371)67886093  人才信息部  (0371)67886091 67886092

地址:在郑州人才大厦 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路西北角(陇海西路169号)火车站乘102路伏牛路陇海路站下车,往西过了图书城到。其它还有9路、59路、126路、321路、83路、103路、T5路、52路等也到

档案放到哪个人才市场都一样,你已经有市医保卡了,如果不想麻烦就把档案放在市人才

扩展资料:

郑州人才市场坚持有形和无形市场双轮驱动、并驾齐驱的发展策略。10000平米的人才交流大厅,设标准展位300多个,每天接待170家以上的用人单位和8000多人次的求职者,日均向社会提供3000—4000个就业岗位信息。

10年来累计接待超过40万家次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超过500万个就业信息,为超过150万求职者圆就业之梦。进场求职人数、招聘单位数、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选才择业成功率等指标多年来稳居全国同类市场前列。门户网站郑州人才网,日均点击量近二十万人次,近200万的人才储备库和累计近20万单位客户在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的企业网络招聘方面引领才市潮流。

此外,通过承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人才高交会、人才文博会、行业性专场招聘会、组团赴内地举办校园招聘会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广角度、多层次的服务平台,大大提高人才交流的成功率,降低揽才、求职成本,成为闻名全国的“人才供给站”。

早在1998年,许多同行都还没有“专场招聘会”这个服务理念时,郑州人才市场就已经开始将专场招聘会引入了职介行业,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从不断的摸索、实践中,郑州人才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套管理规范、成熟的专场招聘会运作模式。

目前,郑州人才市场每天上午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同时,在专场组织过程中,针对职场新人多、工作经验少、面试技巧缺乏,就业竞争能力弱等特点,在求职人员进行咨询报名过程中,职业指导部的职业指导员根据求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招聘企业情况,面试注意事项和技巧以及心态调整,就为业市场形势等进行岗前职业指导培训;让每一位参加专场的求职人员,不仅仅获得真正公平、平等的就业机会与平台。还相应的缩短了求职面试的时间,对于解决企业紧急需求,并确保求职人员入厂稳定就业,推动企业的生产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深受广大用工企业及广大基层求职人员的喜爱与期待,是兴达人才市场推出的又一拳头品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郑州人才市场

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

档案作为我们晋升评审的重要资料,时长被大家所忽略,因为平时基本上用不到档案,所以大部分的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弃档族”,等到要用时又满世界的乱找,因为不了解档案的知识,所以在查询的时候常常是没有头绪、效率低下的。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南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入口

网址:https://www.hnrcjl.com/news/detail/314582/cms_detail.html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存档须知

1、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中心”)负责接转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需要和有关政策许可,选择以下人事代理服务并缴纳人事代理综合服务费:代理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依照政策规定可以由甲方提供的其他人事代理服务。

2、申办某项业务前,请先登录中国中原人才网(网址http://www.zyrc.com.cn)点击“档案管理”栏目,了解拟办业务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证件、材料等,以免因办理程序不清楚或携带材料不全而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3、办理完存档手续后,请存档人员妥善保管好存档凭证。以后个人申办涉及人事档案的后续业务,必须出示存档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省人才中心签发的存档凭证不设有效期。在申办相关业务时,电脑显示欠费的,存档人员需要按照要求补齐欠费后,窗口工作人员才能受理业务。

4、存档期间,存档人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如形成以下新的档案类材料,请注意收集并送交省人才中心鉴别、归档:

(1)工作及职务变动或劳动关系变更时,原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或人事变动材料;

(2)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德才表现材料;

(3)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形成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等;

(4)经国家学历主管部门认证的各类学历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证明书、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复印件等);

(5)参加职称考试或评审(认定)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6)通过政府人社(人事)部门办理的聘用干部审批表、招收合同制工人备案(审批)表、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等;

(7)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如:干部任免表、出国人员政审表、聘用(劳动)合同书、辞职申请表、辞退审批文件、奖励或处分材料、婚育情况证明、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材料等;

(8)个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的变动情况。

送交归档材料,必须内容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个人不便送达的,可以邮寄,但要注明档案编号。省人才中心拒收伪造、涂改的材料。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国有单位查阅档案,须申明查阅理由,办理查阅手续,并派2名中共党员到指定的阅档室阅档。非国有单位不能阅档。档案中除就业报到证、成绩单和实习鉴定等材料可以按规定程序借出使用外,其他材料不能外借。

6、转出人事关系和档案,应提供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商调函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文书(如:改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本地国有企业、垂直管理的异地国有单位出具的商调函等),并终止户口、社会保险、党员管理等托管关系,交回存档凭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国中原人才网-人事代理栏目),由存档人员本人亲自办理转出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

存档人员不得无故提取档案,不得要求将人事档案转给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非公有制单位或非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中介公司(机构)。

7、需要办理职称资格考评、户口托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的,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实际办理情况缴纳相应费用。

8、省人才中心不负责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与服务业务以外的其他事宜,不承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与服务业务以外其他事宜所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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