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在气先是朱熹的
理本论古代哲学家大多数认为,作为事物规律的“理”是以实际存在的事物为根据的,它不能离开事物本身而独立存在。如裴说:“理之所体,所谓有也”,“化感错综,理迹之原也”,认为“理”是一个属性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程颢和程颐首先把“理”从属性范畴,变成最高实体范畴,建立了“惟理为实”的理本论哲学。
“理在气先”是客观唯心主义观点。朱熹认为在具体事物(“气”)存在以前,就先有“理”(一种脱离人和具体事物的抽象精神)存在了。“理在气先”,就是指客观精神“理”决定事物的存在,“理”是万事万物的本原。
客观唯心主义是唯心主义哲学的两种基本形式之一。它认为在物质世界和人类产生之前就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理念、理、绝对精神、绝对观念等),这种客观精神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物质世界。因此,客观精神在先,是物质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物质世界在后,是客观精神的表现和派生物,是第二性的。
理就是规律、机会
气就是能量
能量爆发会收缩
一定有先决条件的
一定有规律可循的
是条件达到后
能量开始运动
就是理在气先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