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做五休二是7天里面有2天休息,但不一定放在周六和周日,双休是指周六和周日。
五天工作日制度简介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平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到国外出差,他发现联合国每周工作四天半,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国家也都实行每周五天甚至四天半的工作制度,工时大都不超过40小时。
与短工时相应的是高效率和低能耗及旅游、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大发展,这让他印象很深。
制定背景
回国后,胡平向时任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汇报:“我们国家也实行五天工作制多好。”宋健予以肯定,表示研究中心可以进行研究,看我国当时是否有条件实行五天工作制。但也有人觉得胡平的想法是异想天开,说“七天都干不完,你还五天!”
胡平理解反对意见的由来。当时,我国企事业单位工作加班加点十分普遍,生产力水平不高,似乎只有靠延长劳动时间来弥补效率的不足。但工作时间并未有效利用: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看报纸、织毛衣、溜出去买菜、接孩子都是常事。
曾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的德国专家格里西指出,德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6小时,中国每周工作48小时,表面上看多了12小时,可实际的劳动时间与德国工人几乎一样。
看来我国有缩短工时的基础。研究中心在1986年开始着手研究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项目分为21个子课题,研究的内容包括发达国家短工时的效率、能效比,带来的冲击和已有的经验。
我国工作时间的利用程度;人们对缩短工时的心理接受度;学校、医院等公共福利事业该如何应对;地区、企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第三产业市场承接力等等。
据调查,当时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有效工作时间只占制度工时的40%—60%。80%以上的人在每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工资,增加一天休息”之间选择了后者。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五天工作制
做五休二和周末双休区别在于是否有强制性。“做五休二”一般考虑为公民连休工作五天,再连续休息二天,没有局限性,员工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某一天开始实行。
周末双休,就是按照国家法定要求,周六周日实行休息制度,该做法是有固定性的,员工只能在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进行休息,不能自我选择从某一天开始。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3000除以21.75来计算,折合每天137.93元。加班工资是另算的,就是按照这个工资的双倍或者节假日的三倍计算,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之所以这么计算,是因为按照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内容参考 崇义县政府——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