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张家界在哪2023-02-12  40

一、低保户的标准是

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包括五保户)。

2、在农村居民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村民。

3、退伍归来的军人,因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

4、若是存在赡养老人、抚养儿童的人,其自身生活困难,也可以申请低保。

5、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因为某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6、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村民。

二、低保户和贫困户的区别

1、低保户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补助对象不同: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申请机关:民政部门主管

救助方式:国家以定期发给低保金的方式进行救助

认定标准: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

2、贫困户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补助对象不同: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机关:扶贫办(局)主管

救助方式:由当地县级以下地方政府实施多种帮扶措施帮助脱贫

认定标准: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

低保户每个月多少钱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一般由于地区差异比较大,分为以下2种:

1、农村低保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2、城市居民低保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一、我们国家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低保,低保是我们国家颁布的对贫困人口的一个扶持福利政策,对于贫困人口来说低保的作用非常之大。低保在我们国家的规定中有很多的条例,我们国家对于低保也是有相应的标准的。那么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二、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三、拓展资料:

(一)申请流程

1、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入户评估,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3、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

4、市民政局审批。

5、农村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通过银行每季度(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农村低保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4、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居民可以向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和居委会成立评定小组调查,评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整个评议过程公开透明。

农村居民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持本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包括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等。

(三)【申请材料】: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2、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3、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对于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国家的规定非常明确,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应该是没有收入来源这一条。但是低保户有的时候也是可以被取消低保的,低保户在有低保的期间如果有违法犯罪方面的现象是可以对低保户的低保进行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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