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爵位等级排列

亚吉铁路2023-02-12  27

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

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下辖:

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

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下辖:

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

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

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 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5)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和审判。。。。。。

6)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建设和后勤有关工作。。。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三、六部是政务机关,而另外还有事务机关——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具体分门如下:

1)太常寺

2)光禄寺

3)卫尉寺

4)宗正寺

5)太仆寺

6)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7)鸿胪寺

8)司农寺

9)太府寺

另外,还有从中分离独立出来的直属机构——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将作监、都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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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设的侍从机构

有殿中省、内侍省、学士院、内枢密使。其中学士院为唐玄宗所始设。最初招揽才学之士谓“待诏”,又从朝官中选拔有才艺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后改称“学士”,专掌内命。后来又有“内相”的别称,尤其加上“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等头衔。|

五、区别于职务的品阶制度

包括不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各有品阶,许多时候,职务与品阶并不一致。文官品阶及其名称如下: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2、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

3、正二品:特进

4、从二品:光禄大夫

5、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6、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

7、正四上:正议大夫

8、正四下:通议大夫

9、从四上:太中大夫

10、从四下:中大夫

。。。。。。

30、从九下:将仕郎

另外,还有对皇组宗室成员、战功等的奖赏所勋封的不同待遇称号。

六、监察、谏议制度及其结构设置

唐代的御史台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监督结构。御史台下分三院:

1)台院侍御史,负责纠举、弹劾朝廷百官。

2)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各种仪式。“正班,列于阁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

3)察院监察御史的督察范围非常广泛。巡按各地。监察御史虽只八品小官,但手握天宪,气魄很大,“御史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摄州县,为不任职”!

另外,除三公也有这种权利、职责外,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和补阙、拾遗也是专门的谏官。以“犯颜强谏”著称的魏徵,就做过谏议大夫。并形成了“谏官随宰相入阁议事的制度”。

议唐代官制及其渊源

每一个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皇室以皇帝为代表,而丞相则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个副官,在先秦时代他实际上是王或诸侯等贵族的副官。在内管家称宰,在外理事称相。秦统一天下以后,所有的贵族都倒台了,只剩下一家贵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们家中的丞相就变成既要管理国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这就是丞相的由来。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1、中书省----发令。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却不由皇帝拟定,而由中书省拟订。其程序如下:由中书舍人草拟圣旨多份,称“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2、门下省----复核。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若复核不通过则由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省长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在唐代这被认为是违法的。

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 正一品:王(亲王、国王)

从一品:嗣王(承嫡亲王者)、郡王

从一品:国公

正二品:开国郡公

从二品:开国县公

从三品:开国县侯

正四品上:开国县伯

正五品上:开国县子

从五品上:开国县男 正一品:公主、妃、王妃、王太妃、国夫人

从一品:郡主

正二品: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郡夫人

从二品:县主、郡夫人

正三品:婕妤、良娣

正四品:美人、郡君、良媛

从四品:郡君

正五品:才人、县君、承徽

从五品:乡君

正六品:宝林

正七品:御女、昭训

正八品:采女、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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