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实行金币本位制的国家是英国(牛顿最早提出这一制度),英国政府在1816年颁布了铸币条例,发行金币,规定1盎司黄金为3镑17先令10.5便士,银币则处于辅币地位。1819年又颁布条例,要求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在1821年能兑换金条,在1823年能兑换金币,并取消对金币熔化及金条输出的限制。从此英国实行了真正的金币本位制。到19世纪后期,金币本位制已经在资本主义各国普遍采用,它已具有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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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制特点
1. 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2. 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成金币。3. 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权利。4. 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的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5. 由于黄金可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这就保证了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
金本位制内容
(1)用黄金来规定所发行货币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的重量而形成一定的比价关系
(2)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法定的含金量,自由地将金砖交给国家造币厂铸造成金币,或以金币向造币厂换回相当的金砖
(3) 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支付手段的权利
(4) 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或输人,当国际贸易出现赤字时,可以用黄金支付。
从这些内容可看出,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铸造、自由兑换、自由输入输出等三大特点:随着金本位制的形成,黄金承担了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成为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媒介,金本位制是黄金的货币属性表现的高峰。
金本位是指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中,每单位的货币等于若干重量的黄金,金本位分为三种,即:金币、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其中金块本位制是指银行券可以有限制的兑换成金块的本位制度,金汇兑本位制是指一国货币与黄金挂钩,其余货币与该国货币挂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