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大于等于号2023-02-11  28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意思主要指的就是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员。被执行人这个称呼是出现在法院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之后,此时败诉的一方是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做出一定的赔付或者是接受一定的惩罚的。如果当事人能够正常的接受惩罚或者是做出赔付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就算结束了。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话,此时就会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的规定

1、在现实生活当中,的确会有一些人在法院的判决之后拒不执行,或者是以其他暴力的方式抗拒执行,此时胜诉的一方的权利就没有办法得到保障,那么此时国家也对于这种情况有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有一种就叫做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意思就是由法院出面强迫败诉的一方来执行法院的判决,此时败诉的一方也就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3、强制执行一般多用于赔款或者是赔偿的判决当中。 败诉的一方不愿意拿出钱来支付这个款项,胜诉的一方出于自己的力量是没有办法将这个款项追回来的,此时就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也就是法院可以行使自己的职权,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或者是直接强制转账等等。法院可以不经过被执行人的同意而对账户当中的财产进行处分。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院上诉期满或是作出终审判决之后,由于未执行相关的判决,从而导致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当事人。

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相比,债务人是相对于申请执行人的,通常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是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是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了,则不会申请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恶意诉讼、仲裁和调解。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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