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的流程:
第一步:
学生应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以及本人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将资料提交上去。
第二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就会指导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去经办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同时会开具借款合同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再把回执单寄回学生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而当地资助中心会整理好资料后上交给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则是由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查学生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资料真实无误后,就会交由经办银行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步:
银行审批通过后,就会将贷款资金划拨到借款学生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里,之后再从学生个人账户转至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
获贷后一定要按时足额还款,以免以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将来房贷、车贷以及信用卡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借款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支付利息,但毕业之后需自己付息。
若借款学生想提前还贷,那么只能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目前暂不支持提前部分还款。
大学助学贷款需要向学校所在地的贷款行申请,也可以联系学校申请贷款。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申请助学贷款时,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如果是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学生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通过线上渠道提出申请,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或在入学后向就读学校的高校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详细信息可咨询95566人工或中国银行在线客服。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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