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风险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优点:
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
第二,核算简便。
第三,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
第四,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但并不表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能够分回,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这种权利才得以体现,投资收益才能实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有4种类型,具体如下:
1、控制,是指有权决策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新政,能够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被投资企业为本企业的子公司。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规定对某项经济发展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被投资企业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新政有参与管理决策的权利,但并不决策这些新政。 被投资企业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
股权意义: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如本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商品经销商等)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
股权代表一种终极的所有权,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投票表决的权利。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
同时,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行业系统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