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不同
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等同于县级市、市辖区等县级行政区。
区:与其他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区域发展的中心。
区的设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出台了一个《市辖区设置标准》允许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市辖区,其中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
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
对于中心城市市辖区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70%;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
1、县是我国二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一般都是地级市下属,有个别县是直辖市下属,大概就叫县级市,县的级别等同于区。
2、区是直辖市或者地级市下属的行政区划,跟县在同一级别的市管辖下级别相同。
3、乡、镇地位相同,都是我国三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级别基本相同。
4、乡的人口和经济总量达到一定条件的要求,并经过申请和审批通过后,乡才能改为镇。
省份简介:
省份,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的行政区,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