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1、战争结束,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5、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7、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
扩展资料:
《南京条约》签订背景如下:
鸦片战争前,中国在政治上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封建国家,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吏治腐败;在经济上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为主体,并且重农抑商;在对外贸易上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对西方国家仅开放广州口岸,并且设置“公行”专责管理对外贸易事宜。
此外,英国在十八世纪中叶已经建立所谓“日不落帝国”,拥有广阔的殖民地和强大的军事实力;经过工业革命后,英国更成为世界头号工业强国,急于开拓市场和获取更多工业原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古老的中国开始被卷进世界资本主义的漩涡。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编辑本段]《南京条约》主要内容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