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马原理(Fermat's principle)最早由法国科学家皮埃尔·德·费马在1662年提出:光传播的路径是光程取极值的路径。这个极值可能是极大值、极小值,甚至是函数的拐点。 最初提出时,又名“最短时间原理”:光线传播的路径是需时最少的路径。
费马原理更正确的称谓应是“平稳时间原理”:光沿着所需时间为平稳的路径传播。所谓的平稳是数学上的微分概念,可以理解为一阶导数为零,它可以是极大值、极小值甚至是拐点。
过空间中两定点的光,实际路径总是光程(或者时间)最短。
费马原理是几何光学的基本定理。用微分或变分法可以从费马原理导出以下三个几何光学定律:
光线在真空中的直线传播。
光的反射定律-光线在界面上的反射,反射角必须等于入射角。
光的折射定律(斯涅尔定律)。
最短光时线可以有多条,例如光线从椭圆面焦点A经过反射到另一焦点B,可以有无数条路径,所有这些路径的光线传播时间都相等。
物理中的费马原理是一条光学原理,它的表述如下:
首先是光程的概念:[L]=nL,其中n为介质的折射率,l为光在介质中的实际路程。费马原理说的是光线总是沿着光程最平缓的路径传播,即对〔L]的变分为0。平时我们常常简单地表述为光程是最短的,有时说光走的时间最短。费马原理是对光沿直线传播,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的总结。即,我们可以由费马原理导出光的直线传播及反射和折射定律。
补充一下:上述的光程最短,以及时间最短,都是不完整的表述,但这是费马本人原来的表述,它不是十分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