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不等额选举。差额选举有两种方式:
1,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2,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之所以要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额选举,是因为差额选举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也有利于促使被选举人增强事业心和使命感,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
差额选举人员:
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差额
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即不等额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名额按选举法或有关章程比应当选的名额多,由选举人自由选择投票。
相对于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可以使选民和代表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从而更利于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代表。差额选举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此外,差额选举的结果必然使一部分候选人落选,也可以使当选的代表增强公仆意识和责任心。
差额选举人员和形式
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可以采取两种形式进行。 一种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 举,提出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百分之二十。另一种是采用差额选 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 一般不再实行差额选举,可采用等额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