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军事兵役局主要由以下部门组成:
1、军事训练部:负责军事训练和指挥教育,以及组织军事演习。
2、军事行政部:负责军事管理、军事服务和军事人事管理等工作。
3、军事经济部:负责军事经济管理,包括军事装备采购、维护和军事经济统计等工作。
4、军事情报部:负责军事情报收集、分析和反恐怖主义等工作。
5、军事调查部:负责军事调查、军事审计和军事法律案件等工作。
6、军事指挥部:负责军事指挥、军事行动和军事科学研究等工作。
兵役局主要负责兵役登记、新兵征集和兵员动员等工作。
兵役局,是指国家的地方兵役工作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4年曾将县和市辖区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1958年起又改称人民武装部。据报道,我国军分区的人武部将划归地方,改为兵役局,人武部的现役军官即将转为地方编制。
兵役局干部是部队干部,县级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其实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放军,另一部分是普通工作人员。属于解放军的包括县武装部的政委、部长、副部长,有的较大一点的县军事科长和政工科长也是解放军,而在一些县区比较小的地方就只有政委和部长是解放军。他们属于市军分区管辖,接领工作任务、本人的组织关系都由市军分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