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目标: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首先基于提高教育质量的考虑,通过观念的更新,来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要解决好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法》、《教师法》中都规定了,对学生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要培养出有道德、有理想、守纪律、懂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具有国防意识的公民。
培养的学生要具有现代的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境界。如果培养教育出来的学生,只具有一些专业知识,而在大是大非方面迷失了方向,这样的教育是失败的。
方式方法:
要注意实现目标的方式方法,要注意实现目标的手段。作为学生要成才,要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向书本学习,向老师学习,向学生学习,向家长学习,向社会学习、向所有人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学习是广义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与社会不同地位的人、不同知识层次的人、不同经济条件的人交友往来,这都是一种学习。
要注意循序渐进,不能揠(yà)苗(miáo)助(zhù)长(zhǎng)。学习、发展、进步、成才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要求全责备,不要好(hào)高(gāo)骛(wù)远(yuǎn)。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教书育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育人目标:学有特长,全面发展,德智双全,身心两健。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必须看到,推进均衡发展的任务比起实现普及的任务来说,更艰巨、更复杂,用的时间会更长。当前,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不均衡的矛盾仍较突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全过程。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全过程;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解决区域经济社会不平衡问题、提高中西部教育水平的全过程。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科学规划为引领,整体推进字培养目标。“会运动、懂礼仪、善学习、能合作、惹人爱”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提出新的人才标准,它充分体现了与时代发展、个体生命价值实现相协调的价值取向。为了使这一目标得以实现,我们将它慎重地写进了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中。规划中,“了解并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同时兼具现代文明修养的‘基础扎实、全面发展、敢于创造’的健康人” 的育人目标是一个生成性的、发展性的思想体系。其中,我们对“全面发展”的界定就是:会运动、懂礼仪、善学习、能合作、惹人爱。
而学校教学、教育、后勤等方面的三年规划都围绕学校三年规划发展目标来制定。也就是说,在三年规划的引领下,“会运动、懂礼仪、善学习、能合作、惹人爱”培养目标就这样“浸”在学校的每份计划里,“浸”在学校的每份制度里,“润”在每个学科里,“润”在每一节课当中,渗透在我们学校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机制为保障,全员参与培养目标。
学校的培养目标必须通过课程来实现,学校一切教育活动都是课程。如何在学科教学中加强德育,渗透“会运动、懂礼仪、善学习、能合作、惹人爱”要求,对大多数教师都是一个抽象的问题——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不简单,因此学校主要在机制方面给与了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