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身份证是采用防伪膜的可用机器读取信息的身份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16周岁至25周岁的居民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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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多层聚脂材料复合而成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具备视读和机读两种功能,证件尺寸与信用卡基本一致。证件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签发机关和有效期以及彩虹扭索花纹。
不是第二张身份证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中国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颁发的身份证明性证件,第一阶段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15位编码。1995年7月1日起启用新的防伪居民身份证,采用全息透视塑封套防伪。1999年10月1日起,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身份代码是唯一的、终身不变的。2004年1月1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经于2013年1月1日正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