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市场监管局是一个政府管理机关,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旁谨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运颤基、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洞歼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市场监管局的职能范围具体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