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车道宽度:双向四车道是2*7.5米;双向六车道是2*11.25米;双向八车道是2*15米。
国家对公路每条机动车道的宽度是有标准的,三级以上多车道公路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为3.5~3.75米。中央隔离带无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单纯的水泥制中央隔离带宽度为一米,如果是中央绿化隔离带,宽度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形象工程”路可以做到几十米宽。
扩展资料:
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各级红线宽度控制:快速路不小于40米,主干道30—40米,次干道20—24米,支路14—18米。
1、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2、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
3、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80km/h。
4、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60km/h。
5、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
车道宽度需结合道路交通规划、交叉口设计、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及道路现状实际,综合确定。
各相关标准对车道宽度的规定如下: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
对机动车道车道具体宽度规定,只规定了道路规划红线的宽度。
2、《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
“5.4.2.7 进口道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0 m,出口道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25 m,没有大型车辆通行的机动车进口道宽度不应小于2.8 m,出口道宽度不应小于3.0 m。”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4、《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
①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宽度
“4.2.9 平面交叉口一条进口车道的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当改建交叉口用地受到限制时,一条进口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80m 。转角导流交通岛右侧右转专用车道应按设计速度及转弯半径大小设置车道加宽。”
②平面交叉口出口道宽度
“4.2.15 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宜为3. 50m,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 25m。”
③立交匝道车道宽度
立交匝道车道宽度
车道宽度需结合道路交通规划、交叉口设计、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及道路现状实际,综合确定。
各相关标准对车道宽度的规定如下: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
对机动车道车道具体宽度规定,只规定了道路规划红线的宽度。
2、《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
“5.4.2.7 进口道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0 m,出口道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25 m,没有大型车辆通行的机动车进口道宽度不应小于2.8 m,出口道宽度不应小于3.0 m。”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4、《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
①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宽度
“4.2.9 平面交叉口一条进口车道的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当改建交叉口用地受到限制时,一条进口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80m 。转角导流交通岛右侧右转专用车道应按设计速度及转弯半径大小设置车道加宽。”
②平面交叉口出口道宽度
“4.2.15 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路段车道宽度,宜为3. 50m,条件受限的改建交叉口出口道每条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 25m。”
③立交匝道车道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