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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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指的是企业应该支付的款项。

具体地说,其他应付款是指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范围包括: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在我国会计核算中,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款项、应付退休职工的统筹退休金等。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具体包括

1.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2.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3.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4.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5.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扩展资料: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的内容包括:

① 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② 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③ 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④ 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⑤ 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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